工程中心实施的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2010/1/3 0:00:00
受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委托,2009年12月26日下午,南通市科技局组织技术、管理及财务专家组成验收评审组对省动力电池工程中心承担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电动工具用长寿命高功率防爆锂离子电池”进行验收评审。南通市科技局总工程师杭建中、高新处处长陈永祥、科长毕钢以及启东市科技局徐泽生局长、王建斌副局长、启东市财政局张英副局长参加了项目验收会。项目验收评审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工程中心依托单位海四达公司沈涛董事长、沈晓彦经理、工程中心主任唐琛明和项目组其他人员参加了评审会。
该项目于2007年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并于2008年获得科技部80万元无偿资助。项目组人员经过1年多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项目合同指标。专家组听取了项目负责人王兴威副总工所作的项目工作总结汇报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审计报告,提问了相关问题并提出了对项目进一步开发的建议。
通过技术和财务的综合评价和专家组的讨论,认为该项目已完成了合同规定指标,建议基金管理中心通过验收。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创立对工程中心增强企业科技研发能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质量起到有力地提升。目前工程中心已从一个研发团队转变为一个各方面齐备有一定管理能力的经营性公司,成为一个集自主研究开发、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以科研养科研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已步入良性发展轨道。